『五要素』以外的第六個W--報業_新聞傳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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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五要素』以外的第六個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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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-10-27 15:15
 


  《新聞記者》2004年第6期發表周雲龍的文章《想想『五要素』以外的第六個W》。

  文章說,不僅僅是娛樂報道存在低俗化的問題,現在長勢強勁的『民生新聞』,在貼近的名義下,也早已俗不可耐,特別表現在電視媒體上,吵架、廝打、爬塔、跳樓、偷情、作愛、捉奸,偷拍的、抓拍的、模擬的鏡頭一應俱全。醉鬼、色鬼、文盲、法盲、科盲、刁民、懶漢也依次登臺亮相,現身說法。殊不知,審『美』太久容易產生疲勞,而審『丑』一旦過度,不僅會疲勞,而且會惡心並難以恢復到正常狀態。

  文章指出,新聞是一種選擇,而現在記者、編輯、制片人選擇了什麼呢?他們往往放棄了新聞價值的理性判斷,而是唯收視率是從。民生新聞對未成年觀眾的傷害,則事關一代孩子的未來,那些暴力、血腥、色情的鏡頭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。這樣下去,我們還能在孩子面前收看新聞節目嗎?長此以往,我們的電視機是不是要從客廳搬到臥室或衛生間?我們的新聞難道也要效仿國外的電影實施分級制度?

  文章認為,新聞寫作往往要求具備五要素,即五個W,事實上,我們在采編制播新聞時,還應思考一個W:Towhom(對誰)或 W ith effect(取得什麼效果)。前五個W是內容分析,第六個W是受眾分析和預期效果分析,也是新聞選擇、新聞傳播的一條底線。■

(新聞傳播)

 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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